您好!欢迎您的到来!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 
 
 
 
若忘记密码或首次登陆,点这里 找回密码
党组织合并后,原党组织领导成员是否仍有效?
[发布日期:2017-02-18]

   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,两个或两个以上党组织合并后,原党组织领导成员(包括书记、副书记、委员)即自然免职。合并后新成立的党组织,其领导成员应通过选举产生。如选举条件不成熟,其领导成员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(任命)。 


主办单位:苏州高新区工委(虎丘区委)组织部(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、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、老干部局) 地址: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电话:0512-68751962
Copyright (C) 2017 snddj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4024854号-2
技术支持:中外运动力网络科技(苏州)有限公司